2020-01-19
近日,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命名表彰2016-2018年度江苏省文明行业和江苏省文明单位、文明校园的决定》,集团旗下东吴物业公司被表彰为“2016-2018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这是继东吴物业获得“沧浪区企业文明单位”“苏州市文明单位”后,进一步获得的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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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东吴物业公司获奖也是省文明委对苏大教服集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肯定,教服人将不断深化工作理念,创新工作,不断推进公司精神文明建设,为业主提供更优质,更高效的服务。
素材来源丨“东吴物业”公众号